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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坚决取缔“黑中介”!中介机构乱象将遭严处
时间:2019-9-10 8:28:42 来源: 字体:[ 超大 中型 标准 ]

坚决取缔“黑中介”!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收费、恶意克扣押金租金等乱象将遭严处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收费、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威胁恐吓承租人……即日起,这些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将遭到严处!

  9月6日下午,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各部门和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召开全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市政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五部门,将联合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取缔一批“黑中介”,整顿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保护住房租赁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整治对象

  从事住房租赁居间业务和托管业务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

  整治内容

  (一)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虚假、违规租赁房源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二)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

  (三)利用垄断房源等手段,单方面强制上涨租金;

  (四)违规收费,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

  (五)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的“黑中介”;

  (六)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网签备案;

  (七)其他突出问题。其中,暴力手段驱逐租客,恶意克扣租金、押金,强制上涨租金等列为重点整治范围,对违规者依法从严惩处,坚决取缔违规“黑中介”。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将联合各部门对住房租赁市场乱象进行排查和治理,市民如果发现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规行为,可拨打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举报电话63216306、63216356进行举报监督。

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暨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动员会召开

  为贯彻落实全省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暨加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暨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019年9月6日下午,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公安局、市场监督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网信办五部门联合召开全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和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会。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袁金怀主任、高桦、张伟副主任、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政委张生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孙军、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副局长李玄煜、市委宣传部郝杰主任,各县(市)区住建、房产管理部门、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人,房产服务中心房管科、审批科、租赁处等相关科室人员,部分中介机构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副主任高桦主持,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副主任张伟首先传达了省五部门联合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精神,宣读了市住建局、公安局、网信办,市场场监督局、大数据局联合印发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将要开展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和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相关主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自9月6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对从事住房租赁居间业务和托管业务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收费、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威胁恐吓承租人等行为,对存在的以上乱象问题严厉打击,坚决取缔“黑中介”,全面整顿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保护住房租赁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就做好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还要求各县(市)区住建、房产管理部门对全市每个的出租屋及周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排查,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实现全覆盖,要消防安全排查与重点整治、严格执法相结合,全面辨识风险、管控风险,全面排查隐患,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并彻底整改,有效遏制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发生。随后,公安局、网信办,市场场监督局、大数据局等部门领导就开展此项工作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主任、袁金怀做了专题讲话,要求各县(市)区住建、房产管理部门作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要主动与各参与单位对接,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要将专项整治与有关部门先期开展的“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信用评价、住房租赁调查、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排查结合起来,确保工作全面有序推进。袁主任指出,各小组成员及参与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准确研判形势,明确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要严格工作标准,明确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要建立联动机制,明确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要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袁金怀主任强调,住房租赁中介行业直接面对广大消费者、消防安全涉及到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各级住建、房产管理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努力解决住房租赁中介市场中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等问题,保障住房租赁房地产中介行业健康发展和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以实际行动诠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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